关于公示采购平台基本药物属性标注结果申述材料
办理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关于公布采购平台基本药物属性标注结果的通知》(晋药招〔2021〕25号)发布后,部分企业对有关产品的基物属性标注结果提出质疑。经再次复核后,现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3日17时。
二、申述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基药标注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三、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