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14-HC2021-1)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要求,为配合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八省二区”会商联动工作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受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委托,成立“八省二区”及部分省份组织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简称“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并负责具体实施。
现发布《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14-HC2021-1)》,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
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