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化学药品挂网采购产品分组结果的通知
晋药招〔2021〕104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号)精神及《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89号)工作要求,现将化学药品挂网采购产品分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1日
二、其他事项
1.生产企业对产品分组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企业邮件名称标注为“化药分组申诉+单位名称”进行申述,过期不予受理。
2.生产企业对药品类型(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未过评药品等)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企业邮件名称标注为“药品类型申诉+单位名称”进行申述,过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