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企业申请撤销平台
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
晋药招〔2021〕113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18号)相关规定,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等2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18个药品品规,申请撤销平台挂网采购资格,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申(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sxyxcgywsl@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 10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