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平台药品挂网采购产品目录的通知
晋药招〔2021〕132号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号)、《关于做好化学药品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21号)精神及《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89号)工作要求,现将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产品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分类
本次公布的产品目录分为《化学药品直接挂网产品目录》、《化学药品备选产品目录》、《化学药品暂保留目录》和《生物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目录》 。
二、执行时间
2021年12月1日起,医疗机构按照本次公布的平台药品挂网采购产品目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选择采购。过渡期为一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布的《化学药品暂保留目录》为本次规范化药挂网采购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申述和需要完善有关信息产品。过渡期内平台暂时保留产品原目录的挂网信息供医疗机构采购。待相关工作结束后,根据处理结果,分类导入相应的《化学药品直接挂网产品目录》和《化学药品备选产品目录》。
(二)生物制剂和中成药产品按照目前挂网的产品信息进行采购。
(三)列入《化学药品暂保留目录》的产品请企业随时关注平台通知,及时做好确认及信息完善工作。
(四)目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可将反映问题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须标注为“化药挂网目录问题反馈+单位名称”。
附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