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药品联采办《关于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胰岛素专项集采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药招〔2021〕13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待分配量进行选择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市及时组织辖区内各相关医药机构,按照《关于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胰岛素专项集采待分配量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各相关医药机构须认真阅读文件,参照系统内的操作手册或培训课件,指定熟悉工作的人员负责,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准确。
特此通知。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