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通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网上交易权限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2〕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集中带量采购效应,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满足群众就医用药及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结合实际,决定开通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网上交易权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挂网中选产品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及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中选产品带量采购“三方购销协议”,同步开通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网上交易权限,更好满足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需求及中选企业扩大市场供应需求。
二、保障供应中选产品
中选生产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带量采购协议约定,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在确保满足医疗机构协议约定采购量供应的前提下,鼓励中选企业根据产能实际情况扩大集采中选产品供应范围,按照中选价格供应全省医药机构。
三、优先采购中选产品
各医疗机构(包括前期因故未报量、未签订带量采购合同的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采购使用原则,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要按照相关规定,与供货企业及时结清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管理
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和我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管监测,定期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相关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及采购使用价高非中选产品情况较为严重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