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接续线上报价工作的通知

2022/4/28 0:00:00 次浏览 分类:省平台公告     转载自: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接续线上报价工作的通知
标签:医用耗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接续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本次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等19个省(市、区),详见附件1;现就开展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线上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

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止(北京时间)。

二、报价方式

请参与本次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合格申报产品(详见附件2)的相关企业按要求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我中心“医用耗材交易系统”(http://yp.gdyjs.cn:9020/login.do)进行报价,具体操作手册可从交易系统首页下载。

三、报价要求

(一)企业报价以最小使用单位(人份/套/支)为计价单位,申报价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申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申报价不得为0

(三)具体产品的报价要求详见《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接续工作的通告》第六大点“报价要求”有关规定。

(四)同竞争单元同企业同类型产品不同注册(备案)证申报价格须相同;若申报价格不同,仅最低申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低申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第1、4、8类中按组套申报的产品报价时按各分项进行报价,系统根据各分项申报的价格自动计算出对应组套总申报价;即第1类核酸普通检测中按组套申报的,须同时申报核酸检测试剂(1人份)、核酸提取(纯化)试剂(1人份)、保存液(1瓶)、拭子(1根)的各分项价格;第4类须同时申报IgM(1人份)、IgG(1人份)的各分项价格;第8类须同时申报保存液(1瓶)、拭子(1根)的各分项价格;各分项申报价格不得为0

1.按组套申报的产品内有分项未填报价格的有分项报价高于其对应最高有效申报价(P0)的,对应组套为无效报价;第1、8类中拭子报价高于配套保存液的对应组套为无效报价。

2.按照“8.同竞争单元同企业同类型产品不同注册(备案)证申报价格须相同;若申报价格不同,仅最低申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低申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的要求,对于第1、4、8类按分项进行报价的类别,如同竞争单元同企业不同组套之间出现同类型产品分项价格不同时,只有同一组套中各分项申报价格皆为最低时,其对应组套的各分项申报价格方为有效,其余无效。

(六)第1类和第4类未按组套申报的则仅申报核酸检测试剂、单个IgM或单个IgG的价格。第2类核酸快速检测产品按组套申报的仅申报组套总价格,一体化试剂仅按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申报一个价格。

四、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谨慎报价,每类采购单中每个注册(备案)证/组套仅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提交后不得修改。各企业应在报价前做好准备工作,建议预先做好报价信息列表,除了方便核对报价信息外,可以避免当天报价出错。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报错价的,报价结束后不得补报或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三)各企业登录系统时请核查本企业报价产品是否齐全完整。

(四)请各企业在报价前认真检查数字证书是否正常,建议尽量备份多张数字证书,并确保数字证书所需各种软件、控件已正确安装,可随时进行相关系统操作

(五)各企业须安排熟悉计算机和产品价格的专业人员操作,同时确保网络通畅和网速达标,挑选硬件性能好的计算机用于正式报价,不要在报价过程中频繁更换计算机,并需排除病毒及其他有害软件的干扰,建议保持与模拟成功报价所采用的硬软件一致。

(六)本次报价已采取严格加密措施,建议各企业尽早提交报价信息,以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期,预留足够的时间处理突发问题。报价截止前是网络使用高峰期,如果企业不报价、漏报、提交不成功或报错价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七)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报价信息公开现场不对外开放,拟中选产品及中选价格将通过线上形式进行公开,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服务与支持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三)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301330,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

附件:

1.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各类别联盟省(市、区)参与方式汇总表

2.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接续带量采购合格申报产品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7日

相关链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接续工作的通告》https://www.gdmede.com.cn/announcement/announcement/detail?id=151714214811219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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