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执行部分企业撤销平台挂网采购资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18号)相关规定,杭州万邦天诚药业有限公司等2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撤销的27个药品品规平台挂网采购资格在公示期间无企业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布执行。同时,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详见附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