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续签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晋药招〔2021〕76号
各相关单位: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产品已完成一年采购协议周期工作任务。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4号)要求,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产品网上续签购销三方协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机构范围
(一)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上报第二年度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三)参与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签订三方协议
1.医疗机构填报的预采购量即本采购周期实际合同约定采购量。
2.医疗机构对某药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3.医疗机构生成购销三方协议。
4.医疗机构推送协议给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5.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配送签订企业协议;生产企业签订协议。
6.协议签订完成,签订协议流程结束。用户可下载阅览签订的电子合同并存档。
三、协议签订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5日签订三方购销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三)签订协议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四)本次签订三方协议的医疗机构仅限于上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联系方式:0351-7596112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