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企业申诉处理意见的通知
晋药招〔2021〕152号
各相关企业:
自《关于公布化学药品挂网产品分组和首批挂网价格遴选结果及开展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117号)公布以来,部分企业对化学药品的挂网信息提出了申诉及建议。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3号)及《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89号)工作要求,经会议研究,现对截至11月30日化学药品企业申诉的处理意见予以公布。
附件:
2021年12月30日